张巨坤,1986年在朱桥开始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来,调解各种民事纠纷近200起,代理道路交通事故160余起,为当事人争取赔偿400多万元。他先后9次受到省级表彰和奖励。
在多年的实践中,张巨坤坚持“法”字当头,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,保证一方平安。2006年8月份,朱桥镇洼圩村东卢组几十名群众因土地承包纠纷,准备组织百人去市里上访。张巨坤受命去化解,他不顾家中老父生命垂危,连续几天过细疏导,终于引导相关群众依法起诉,在他的积极努力和细致调解下,这一纠纷终于息访止争。几年来,张巨坤累计完成领导及有关单位、村委会上交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45件,均妥善调处,基本做到领导满意、当事人满意。
为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,近五年来,张巨坤积极协助司法所开展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,使朱桥镇“四五”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两次受到省表彰。他带头在洼圩村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试点工作,其经验做法受到市、区两级推广。他还受聘担任12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及法律顾问,为师生讲授法制报告16场,受教育者8000人次。
他关爱弱势群体,情系农民工,经常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。2007年11月份,某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,因公司老板是韩国公民,不和工人见面,180余名工人到镇里上访,并组织60多名代表到区上访。张巨坤接到任务后,立即代表镇政府同工人对话,宣传法律,自己借款5000元,为181名工人进行诉讼保全,自费担保金额达60万元。他还免费为所有职工代写诉状,开庭应诉,主动配合法庭调解此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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